Mar 11
全网SP证各省备案材料介绍
全网证年检
全网SP备案,依据信息产业部《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备案》文件: 获准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
SP全网备案提交如下材料:
1、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可行性报告);
3、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4、 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验资报告等有关材料。
SP全网备案注意事项:
第一款所列四项材料发生变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应当在变化后20日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前款现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应当在15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通知备案者。待材料补齐后,应当在10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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