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6
西藏SP年检、ICP年检、备案年检、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
西藏SP-ICP年检
西藏SP年检方式及结果处理
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年检材料,并将对持证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在2008年度执行电信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经营电信业务的情况、经营主体变更的情况以及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年检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对怀疑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材料的,将要求其提供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证明。对确系提供虚假数据的,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外公布有关情况,同时记入信用记录数据库。我局将把2008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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